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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杀害客户——成都一保洁员被判极刑
 
    2006年3月2日一外地来蓉务工人员持假身份证在一家保洁公司应聘工作不久,就起贪婪之心在客户房内抢劫杀人。今天,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一审合并判处被告人苏雄死刑;以窝藏罪判处协助苏雄藏匿的被告人严雪梅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查明,2005年10月10日,被告人苏雄持事前准备的名为他人的假身份证到美国朗洁专业清洁连锁(红禾)服务中心应聘工作。12日上午8时许,苏雄受该公司指派,和两名员工一起到市内一客户家做保洁。当发现该客户家主卧室有保险柜时,苏雄认为客户家有钱,产生非法占有财物的想法。做完清洁,苏雄三人一同回到公司后,苏雄到公司工具房内拿了一把榔头返回客户家作案。当天上午,以修纱窗为幌子,苏雄骗开客户家房门,拿刀将客户家76岁的老人杀死。随后,苏雄撬保险柜时未能打开,便在客户家拿走700余元后逃离。之后,苏雄在女友同学严雪梅的帮助下,潜逃到四川内江严雪梅家中藏匿。
    法院另查明,2004年8月10日,苏雄用化名应聘于一保洁公司并在客户周某家做保洁时,趁周某不注意,盗走卧室内现金2000余元及一张银行卡。
    法院认为,苏雄的行为属于入户抢劫,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一审宣判后,苏雄当庭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图为被告人苏雄(右)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采访手记
 
亟须规范管理和增强安全意识
 
    当前,城市住户接受保洁服务的情形已越来越普及和普遍。由于保洁公司聘用人员的素质千差万别,公司培训和教育不充分,管理制度不规范,保洁公司、保洁员工与客户产生矛盾和纠纷的现象也就随之增多。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苏雄以前做保洁工作时就发生过盗窃行为,他通过保洁工作伺机作案的意图也比较明显。苏雄供述,自己之所以要找人做一张叫“张海”的假身份证,主要目的就是打算到保洁公司应聘后,借机盗窃住户钱财,便于逃避。
    本案还折射出了保洁行业招聘、管理方面的缺陷。虽然保洁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等条件不能要求过高,但严格的审查也是完全必要的工作。这不但是对公司负责,同时也是对客户负责。若公司能够认真审查,苏雄就不可能通过假身份证蒙混过关,也就不可能这样胆大妄为,肆无忌惮,在明知屋内有人的情况下还拿着榔头去敲人家的保险柜。
    另外,本案也给接受保洁服务的客户敲响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的警钟。聘请保洁服务时,客户必须明确约定保洁公司所派人员是多人,拒绝单人服务。这种约定,便于相互监督,增强双方的安全性。
    同时,客户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现金等财物。
    再有,客户应尽可能选择周末、工休等时间接受服务,避免家中老人独自在家接受保洁服务。最后,客户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管理严、服务细的保洁公司签约,从而避免给自己或家人留下遗憾。


来源:人民法院报(记者:王鑫  程兴燕;摄影: 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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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09      点击次数: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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