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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
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公然夺取,指行为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予以夺取。在是本罪与盗窃罪秘密窃取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与抢劫罪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相区别的一个标志。抢夺是一种强力行为,这种强力一般表现在夺取财物的一瞬间。如果转化为暴力或暴力威胁,则行为人构成抢劫罪。 本罪分三档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就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我省还未确定具体标准。执行的是以上规定中的最低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还规定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从重处罚。 刑法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即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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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9-26 点击次数:1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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