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中心李启军律师喜获“全国优秀律师”...
· 我中心主任魏东博士出任省律协刑事诉讼...
· 我中心主办单位汇韬律师事务所被评为“...
· 我中心主办单位汇韬律师事务所荣立集体...
· 李启军律师受聘成都市人大担任立法专家...
· 我中心冷云松律师荣幸当选为成都市人大...
· 我中心李启军律师当选成都市律师协会副...
· 我中心主办单位汇韬律师事务所承办“张...
·中心论坛
·常见罪名
·热点焦点
·四川司法
·国际刑法
·大案疑案
·投诉热线
当前位置:首页->刑辩研究->常见罪名
                     诈骗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虚构事实,指捏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由此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自愿”交付财物。有的完全是无中生有;也有的在部分事实基础上夸大渲染,扩大事实以行骗。所谓隐瞒真相,是指对被害人掩盖事实,使之陷入错误而受骗上当。
   本罪分三档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标准如下:两千元为数额较大,三万元为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的诈骗,如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依照规定处理。
发布时间:2005-09-26      点击次数:1589
电话:028-85265588 传真:028-85265552                                     
Email:ht@htlawyer.cn
地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D3座4层 邮编:610041                     策划/设计:成都驰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