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魏东律师应邀参加“中美矿难法律治理研讨会”
2006年10月20日至22日,我所副主任魏东博士、律师应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中美矿难法律治理研讨会”,来自美国职业卫生安全和律师界、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劳动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及部分高校和科研机构等部门的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这次会议集中研究讨论了“矿难预防与整治”、“矿难查处”、“矿难赔偿补偿”等三个方面的重大问题。这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对于我国了解和借鉴美国及其他发达国家预防和治理矿难问题的成功经验,改进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正确执法和预防减少我国矿难发生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共收到有关矿难法律治理方面的学术研讨和经验介绍文章二十余篇并编辑成册,以便为有关部门提供工作参考。魏东博士向大会提交了题为《论矿难之刑事法律治理》的学术论文,并在研讨会上做了专题发言。魏东博士的发言主要谈了以下三个问题:第一,研讨矿难治理应兼顾预防矿难再次发生及对已发生矿难的妥善处置两个层面,不能仅仅顾及某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第二,治本之策应当是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司法,尤其是严格执法、安全监督;第三,刑事法律措施只能是最后的、不得已的手段,只能是在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的前提下动用刑事法措施,增加设立“安全生产监管失职罪”等罪名,并强化相关犯罪的行政犯特征,注重发挥资格刑和财产刑作用。魏东博士的发言引起了与会同志的热烈反响。
会议期间,魏东博士还同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司、国家劳动保障部工商保险司、总工会法律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等部门领导同志进行了意见交流,汇报了我所在办理矿难维权事务方面的成功经验。
 魏东博士(前排中)在研讨会上
 研讨会部分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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