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律师应邀参加
“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法律问题研讨会”
应中国检察官协会的邀请,6月22日至6月25日,我中心陈自强等律师参加了在成都举行的“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法律问题研讨会”,来自全国检察系统、法院系统、律师系统及法学教学科研单位的近6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智辉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苗有水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指挥中心主任杨兴国博士等就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适用法律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和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
我中心律师在研讨会上作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界定的新思考的交流发言,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了“国家主席机关”的概念,得到了与会专家和代表的广泛认同,苗有水博士称这是从理论分类上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机关的范围。
我中心主办单位汇韬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律师的理论学习和研究,积极支持律师参加各类研讨交流活动,明确提出了创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的目标,为事务所与中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陈自强律师(后排左六)同与会代表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