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主任魏东博士应邀参加反腐败国际学术研讨会
2006年6月23—27日,我中心主任魏东博士应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的邀请,参加了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法治的协调和完善”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含港澳)和加拿大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应邀出席了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都专门派出了领导和专家到会参加讨论,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兼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高铭暄教授、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兼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张智辉研究员分别主持了会议。
这次研讨会紧紧围绕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法治的协调和完善”这一主题展开研讨,重点分析研究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反腐败总体战略、职务犯罪及商业贿赂等犯罪的具体规定、国际合作制度与中国刑事诉讼的协调完善等问题。
我中心主任魏东博士向会议提交了题为《论预防腐败犯罪机制的发展趋向》的学术论文。魏东博士提出:腐败犯罪的立体化泛滥和国际化发展态势,决定了国际公约所规定的预防腐败犯罪机制呈现出明显的严密化、立体化、国际化、现代化等“四化”特点。因此,我国在完善预防腐败犯罪机制时,应当以建立符合“四化”要求的预防腐败犯罪机制为重点,全面完善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尽快制定专门的《反腐败法》以全面规定反腐败措施,包括确立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普遍管辖权,增加设立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等新罪名,移植《公约》中关于影响力交易罪的规定并完善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益”和“数额规定”等要素要求,在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中增加贪污贿赂犯罪,完善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资格刑和财产刑适用。
魏东博士(第三排左六)应邀参加反腐败国际学术研讨会并会后与全体代表留影
魏东博士在会场留影
魏东博士所著关于反腐败的部分著作 |